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关于部分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的公告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分公司现有部分空置场院对外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报名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 | 集团公司名称 | 资产所属企业 | 资产信息 | 招租信息 | ||||||||||
资产名称 | 资产位置 | 拟招租经营项目 | 面积(平方米) | 招租底价(万元/年) | 合同签订期限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租金递增率 | 保证金 | 交易方式 | 报名方式 | 企业招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1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高开司大门侧1号 | 商用 | 18.3 | 0.6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2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高开司大门侧2号 | 商用 | 18.3 | 0.6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3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高开司大门侧3号 | 商用 | 18.3 | 0.6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4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高开司大门侧4号 | 商用 | 18.3 | 0.7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5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高开司7楼 | 商用 | 620 | 7.4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6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1号门面 | 商用 | 40 | 2.1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7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3号门面 | 商用 | 180 | 10.8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8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4号门面 | 商用 | 513 | 24.6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9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5号门面 | 商用 | 190 | 5.4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0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6号门面 | 商用 | 298 | 143040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1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2楼1号 | 商用 | 1196 | 37.3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2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2楼2号 | 商用 | 850 | 26.5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3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瑞天阳光3楼4号 | 商用 | 850 | 22.4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4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绵三所3号门面 | 商用 | 23 | 1.2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5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门面 | 绵三所三楼 | 商用 | 538 | 4.5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6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场院 | 原九岭收费站 | 商用 | 900 | 2.1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7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场院 | 原绵江路河西收费站办公场院 | 商用 | 450 | 2.9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18 | 绵阳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瑞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 场院 | 原绵三路丰谷收费站办公房及高低压变配电力设施 | 商用 | 480 | 1.1 | 1-3年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第二年租赁年起递增0%-1% | 1-3个月租金 | 转账 | 现场报名 | 熊鑫158902639510 |
一、招租原则及方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本次招租采取现场竞价、现场商谈等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长期有效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51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熊女士 联系电话:19383625201
车先生 联系电话:15882869590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有意向的承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公告,有疑问可向联系人咨询。
2.意向承租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名期间,意向承租者可联系工作人员对资产现场进行查看。
4.在竞价、商谈结束后,获得承租权的承租者需现场缴纳租赁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期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者未在规定的期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取消承租资格,并不予返还其租赁保证金。
公开时限: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