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8绵阳城区过境段改建工程委托代理服务补遗01号

发布于: 2025-02-24 16:54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且在绵阳市财政局备案)”更正为“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其他条款不变,特此公告!

 

 

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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