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交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某公司股权合作资产评估委托服务等5个项目捆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更正公告
各位潜在供应商:
绵阳交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某公司股权合作资产评估委托服务等5个项目捆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
原定文件中:1.第一章第5条修改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率报价;计价标准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
2.第一章第六条评定方式修改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率报价;如存在相同报价的供应商,由采购人现场组织相同报价的供应商,由监督人进行抽签决定中标供应商。”
3.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一报价要求修改为:“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价标准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下浮率低于20%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下浮率为100%或更高,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情况自行填报下浮比例。”
4.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公告正式文件已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时指定的QQ邮箱,请各申请人注意查收。
绵阳交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3日